索 引 号: | 007566488/2018-00597 | 主题信息: | 建筑市场 |
发文单位: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成日期: | 2018年09月28日 |
文件名称: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南宁市三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8]33号) | ||
文 号: | 桂建质[2018]33号 | 关 键 词: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南宁市三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8]33号) |
2018-10-09 17:1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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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南宁市三建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 现经该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该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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